發(fā)布時間:2019/8/5 15:50:44 信息來源:合約采購部 瀏覽次數(shù):15307
一、工程名稱:防城港江山半島土地合同糾紛案法律訴訟代理委托
二、招標單位:南寧軌道地產(chǎn)集團有限責任公司
三、招標范圍:防城港江山半島土地合同糾紛案法律訴訟一審及二審。
四、建設地點:項目位于防城港市。
五、工程概況:
我公司于1993年3月5日與北海市南方建材公司(以下簡稱“南方建材公司”)簽訂《關于轉讓江山旅游區(qū)土地的合同書》,約定由南方建材公司將其與防城各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簽訂的《關于出讓江山旅游區(qū)土地的合同書》中300畝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我公司,合同總價960萬元(含替南方建材公司向防城縣政府分期支付的600萬元土地出讓金及南方建材公司360萬元的利潤)。1993年3月11日,我公司向原防城港縣江山旅游開發(fā)建設指揮部支付了土地出讓金總額50%(300萬元)。1993年4月至6月期間,我公司分兩次支付給南方建材公司共計360萬元,但南方建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(xù)。因南方建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26日被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,法人主體滅失,我公司目前已無法追究南方建材公司的違約責任。
我公司根據(jù)1998年11月1日收到的廣西防城港市防城港江山半島旅游度假區(qū)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江山半島管委會”)《關于完善用地手續(xù)的通知》,于1998年11月22日與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(qū)土地管理局(以下簡稱“防城區(qū)土地局”)簽訂編號為防區(qū)土宗合〔1998〕145號的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約定由防城區(qū)土地局將位于江山鄉(xiāng)潭西村公所大平坡沿海一帶面積為41976.666平方米(折合62.97畝)的土地轉讓給我公司,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25.93萬元。但僅辦理了該地塊的《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》,由于區(qū)域規(guī)劃調整,二十多年來一直未能辦理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,且尚有價值174.07萬元的地塊尚未落實。
公司于2001-2015年期間曾多次發(fā)函至防城港市自然資源局(原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)及江山半島管委會,請求其為我公司辦理上述62.97畝土地的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》并落實174.07萬元地塊的用地手續(xù)。江山半島管委會曾于2015年9月來函,對我公司受讓的300畝土地擬按債權債務方式進行處理,并退回公司本金和利息。隨后我公司于2015年11月回復不同意上述處理方式,請求繼續(xù)落實62.97畝土地的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》或以異地置換方式補償同等價值、同等面積的土地以及落實174.07萬元地塊的用地手續(xù),至今未果。
為此,我公司通過訴訟方式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返還我公司已支付的300萬元土地價款并支付相應利息,同時,同時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賠償公司土地溢價或項目建成后的資產(chǎn)溢價。招標控制價183000.00元(最終以招標文件公布上限控制價為準)。
六、資金來源:企業(yè)自籌。
七、投標人資質要求:
1、獨立法人;
2、必須入選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備選庫;
3、中介機構近三年在法律服務工作中未有違法、違規(guī)記錄;
4、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八、報名提交相關材料:提供書面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,資料包括:
1、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;
2、投標企業(yè)基本情況;
3、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備選庫文件;
5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;
6、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聯(lián)系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;
7、附2016年至今土地合同糾紛相關法律訴訟代理3個不同項目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(原件備查)。
九、報名時間: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。
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(北京時間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
十、報名地點:南寧市民族大道168號翡翠園紫青庭商鋪2樓南寧軌道地產(chǎn)集團有限公司合約采購部
聯(lián)系人:黃女士
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5522035
傳 真:0771-5522582
★備注: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單位方可提交報名資料,入圍下一輪投標審查范圍,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報名資料。
南寧軌道地產(chǎn)集團有限責任公司
2019年8月5日